◎会员资格
“置地会”包括以下会员:北苑家园业主(已购买北苑家园房产的消费者)
◎入会程序
如欲加入本会,请填妥入会申请表格并及时寄回本会经核准即可成为正式的会员,会员持有置地会会员卡,享有购房优惠及社区特约商家服务。会龄从申请获批准之日起计算。
◎会籍
1)“置地会”会员须为年满18周岁;
2)所有会籍申请须经本会批准;
3)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作出或保留有关批准,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4)您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无投票权,亦对本会的任何财产无任何所有权或追索权;
5)本会会籍并无权转让或代理权。
◎会员卡
1)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得本会发出的一张具有授权资格的会员卡,及随附
北苑家园城建兴华置地会会员手册;
2)会员在收到会员卡后应在卡上签署与申请表上一致的签名;
3)会员享受本会优惠服务或参与本会活动,须在被要求时出示会员卡。
4)会员卡为本会财物,本会有权要求您归还会员卡予本会,并随时撤消该证的效力或终止您的会籍,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5)会员卡只供您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理享用;
6)若会员卡遗失,请及时通知本会,办理挂失及补发手续;
◎会员权益
正式加入置地会的会员有资格享用本会提供的不同程度的优惠及服务:
1)会员有机会提前获得北苑家园最新推出的楼盘资料和最新销售信息;
2)会员再次购买北苑家园时,有额外优惠。
3)会员可应邀参加置地会安排组织的各类活动;
4)会员可以通过本会了解购买房产的基本常识,本会尽力帮您解答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咨询和疑惑;
5)置地会未来推出的其他增设服务项目,以及特约合作单位提供的不同程度优惠服务,会员可参照相应规定自动享有;
6)被推荐人购房时可以享受正常折扣外的优惠(开盘阶段、特惠房、促销活动除外),此优惠不能与其它任何优惠劵并用。
7)置地会可能做出的关于会员权益的调整措施将通过《阅读生活》或北苑家园网站发布,恕不特别通知每一位会员;
8)置地会保留是否作出或何时作出对任何优惠措施及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会员推荐客户的确认方式
1) 会员事先电话联系告知其推荐朋友的信息。
2) 会员带朋友一同到访,现场登记。
◎会籍终止
1)本会终止运作:
城建兴华置地会有权终止"置地会"的运作,本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享受的一切权利及优惠即告终止。会员不得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置地会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或要求。
2)有任何损害北苑家园及置地会的行为者,置地会有权终止其会籍。
3)自愿提出退出置地会者须退还会员卡。
◎会员守则的更改
本会有权更改本会员守则,并以本会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
◎个人资料
1)会员入会自愿提供个人资料,若会员认为个人资料涉及隐私问题,可向本会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2)本会尊重会员个人资料隐私权,信守个人资料保密原则。
◎退会
如要退出会籍,请将会员卡随同您的退会申请,以函件或传真方式交予置地会管理中心,获得批准即可退会。
◎北京城建兴华置地会地三期起止时间
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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